“劍網2020”專項行動十大案件公布

  來源:新華網史競男,白瀛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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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5日公布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20”專項行動十大案件,涵蓋圖書、影視、音樂、游戲、軟件、圖片等作品類型。

新華社北京1月15日電(記者史競男、白瀛)國家版權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15日公布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20”專項行動十大案件,涵蓋圖書、影視、音樂、游戲、軟件、圖片等作品類型。

“劍網2020”專項行動十大案件公布

  據介紹,“劍網2020”專項行動于2020年6月啟動,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網絡侵權盜版問題和侵權盜版多發(fā)的重點領域,各級版權執(zhí)法監(jiān)管部門加大監(jiān)管力度,重拳出擊、集中整治,嚴厲打擊視聽作品、電商平臺、社交平臺、在線教育等領域侵權盜版行為,著力規(guī)范網絡文學、游戲、音樂、知識分享等平臺版權傳播秩序。行動期間,共刪除侵權盜版鏈接323.94萬條,關閉侵權盜版網站(App)2884個,查辦網絡侵權盜版案件724件,其中查辦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額3.01億元,調解網絡版權糾紛案件925件,網絡版權秩序進一步規(guī)范,網絡版權環(huán)境進一步凈化。

 ——江蘇淮安“2·22”銷售侵權盜版圖書案

  王某未經權利人許可,委托李某某印刷侵權盜版圖書59種、共計929314冊,運至其租賃的北京倉庫和淮安倉庫儲存,后通過網絡對外銷售,涉案圖書碼洋9000余萬元。2020年11月,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兩被告單位罰金各50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00萬元;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60萬元;判處其他被告人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

 ——上?!?·12”涉嫌制售侵權盜版圖書案

  牛某某等購買《四五快讀》《DK博物大百科》等正版圖書,委托他人翻印成盜版書后銷售給陳某某等,陳某某等通過微信公眾號銷售牟利。專案組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搗毀制假窩點3處,查獲侵權盜版圖書20余萬冊,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河南開封譚某某等涉嫌銷售侵權盜版教輔案

  河南省開封市尉氏縣公安局從一條微信網絡購書線索入手,深挖出一個涉及多省市的印刷、銷售盜版教輔圖書犯罪網絡,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查扣印刷生產線6條、機器設備53臺、印刷紙張176噸,繳獲圖書7萬余冊,涉案價值6000余萬元。目前3名主犯已被批捕。

 ——廣東江門楊某某等侵犯影視作品著作權案

  楊某某、王某未經權利人許可,將侵權影視播放鏈接放至網站供用戶點播觀看。此外,楊某某聯系勞某某等到江門地區(qū)多間影院盜錄最新上映的《攀登者》等院線電影,放至網站供用戶點播觀看。2020年9月,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13萬元;判處王某有期徒刑緩刑,并處罰金16萬元;追繳二人違法所得。

 ——遼寧丹東蘇某等涉嫌銷售侵權盜版教學課件案

  2020年5月,根據報案線索,遼寧省丹東市公安局振興分局從蘇某處查獲涉嫌侵權盜版教學課件1萬余部。經進一步調查,發(fā)現浙江黃某通過互聯網搜集、購買侵權盜版網課視頻共計10萬余部,通過其開設的微店將侵權盜版課件銷往10多個地區(qū),涉案價值500余萬元。

“劍網2020”專項行動十大案件公布

  ——江西南昌“0791DJ音樂網”侵犯音樂作品著作權案

  龔某某未經權利人許可,在互聯網上下載大量音樂作品,提供在線收聽及下載服務,點擊數1881余萬次,注冊會員人數640人,充值金額近3.37萬元。2020年11月,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判處龔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6萬元。

  ——安徽滁州程某某等涉嫌侵犯軟件著作權案

  程某某、王某為非法牟利,購買他人擁有著作權的數控系統(tǒng)后將芯片拆解,聘請陳某某破解芯片內部程序,將破解后的程序植入空白芯片內,并與其他零部件組裝成數控系統(tǒng)、伺服驅動器后在淘寶、微信等網絡平臺銷售。2019年1月至今,共銷售侵權數控系統(tǒng)4000余臺,銷售金額1000余萬元,非法獲利100余萬元。

  ——湖南岳陽“3·25”侵犯網絡游戲著作權案

  陳某、周某利用非法獲取的軟件源代碼架設游戲私服牟利,后章某加入,3人非法運營“皇家天龍”“劍雨天龍”和“獸血天龍”3款私服游戲,非法獲利超過1000萬元。2020年10月,湖南省岳陽市岳陽樓區(qū)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3名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金合計954萬元。

  ——北京優(yōu)宇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經營的App向公眾傳播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非法經營額5148.4元。2020年10月,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總隊對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上海犀光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攝影作品著作權案

  該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通過其經營的網站向公眾傳播中超足球比賽攝影作品257張。2020年12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執(zhí)法總隊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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