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奧運會跳水女子10米臺決賽場上,年僅14歲的全紅嬋橫空出世,她以三次跳出滿分以及入水幾乎零水花的優(yōu)異成績,不僅拿到了金牌,還創(chuàng)造了新的世界紀錄。
14歲少女通過自己的努力贏得世界的贊賞,這本是暖心的一幕,然而一跳成名天下知,沒想到的是,短短幾日,全紅嬋家竟然變成了所謂的“網紅”打卡地,有人守在門口一邊直播一邊帶貨,有人對著鏡頭計劃著怎么摘走冠軍家的波羅蜜,不少主播冒雨在全紅嬋家外各種拍攝直播講解,繪聲繪色地描述目前全家人的現(xiàn)狀。甚至還有網紅精心策劃“全紅嬋主動暗示自己為其畫畫”的短視頻獲贊200多萬,直到網友提出質疑才出來承認是自導自演。
福建師范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福建省婦聯(lián)黨組成員、副主席(掛職)張莉告訴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從法治的角度來看,網友及視頻平臺畸形消費全紅嬋行為可能侵犯全紅嬋及其家人如下權利:首先,可能涉及侵犯全紅蟬家人的隱私權。民法典人格權編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guī)定,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這意味著,“私人生活安寧”成為隱私權的重要內涵。私人生活安寧是一種維持私人生活安穩(wěn)寧靜狀態(tài)的利益,其適用主體不僅包括個人,也包括家庭,其基本內涵包括住宅不受非法侵入,對偷窺、偷錄、偷拍私人活動的禁止以及對短信騷擾、電話騷擾的禁止?;诖?,個人對保持其正常的生活安寧的狀態(tài)享有排斥他人的窺視、跟蹤、尾隨以及其他形式的非法打擾的權利。然而,隨著全紅嬋奪金,大批網紅及直播帶貨的主播以“打卡”之名,將全紅嬋的老家圍了個水泄不通,在全紅嬋家不堪其擾關門后,有人斥其擺架子、耍大牌,有人趴到圍墻上繼續(xù)直播……這不僅影響全紅嬋家人正常的生活,也影響村莊其他居民的作息,屬于侵害隱私權的行為。
張莉指出,除此之外,上述行為可能涉及侵犯全紅嬋及其家人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及個人信息權益。依據(jù)民法典人格權編第一千零一十二條、第一千零一十八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第一千零三十七條規(guī)定,未經授權使用全紅嬋或其家人的姓名、肖像對產品進行宣傳屬于侵害姓名權、肖像權;對全紅嬋家庭的相關報道斷章取義、虛構事實博取關注,屬于侵害名譽權;擅自公開全紅嬋及其家人的行蹤信息屬于侵害個人信息。
張莉提醒,“蹭流量”本屬于中性的營銷手段,但為了經濟利益或提升知名度,以極端手段“蹭熱點”則很可能涉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判斷上述行為是否侵權在于網紅直播帶貨的行為是否取得全紅嬋及其家人的同意。若網友及視頻平臺未取得同意實施該行為,全紅嬋及其家人有權要求這些主播停止拍攝、偷窺等行為,可以向網絡平臺進行投訴,要求平臺刪除涉嫌侵權內容;也可以通過民事起訴的方式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并賠償自己因此受到的損失。
在張莉看來,亂象頻發(fā)的背后,不僅因為主播越界消費,更體現(xiàn)了背后視頻平臺的監(jiān)管失職。平臺為牟利縱容、默許賬號運營方打著“弘揚正能量”的幌子“誰紅就蹭誰”,手段極端、行為無序。根據(jù)《互聯(lián)網直播服務管理規(guī)定》第9條的規(guī)定,直播平臺以及主播不得利用互聯(lián)網直播服務從事破壞社會穩(wěn)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否則,國家或地方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據(jù)職責,依法對其予以處罰。對此,張莉建議,互聯(lián)網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直播內容審核平臺,視情采取警示、暫停發(fā)布、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應反對賬號運營者以極端手段“蹭流量”的行為,積極對惡意炒作、過度消費熱點當事人等內容進行限制,承擔起應盡的社會責任。
(編輯: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