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堵住虛假探店的漏洞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何勇海2023-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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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真實性是探店的靈魂,當探店博主與商家成為“利益共同體”,各取所需進行虛假探店時,受害最深卻是消費者。探店博主應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如實反映消費體驗,平臺應有所作為

真實性是探店的靈魂,當探店博主與商家成為“利益共同體”,各取所需進行虛假探店時,受害最深卻是消費者。探店博主應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如實反映消費體驗,平臺應有所作為營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態(tài),監(jiān)管部門應加強懲處并建立健全相關規(guī)范。

“聽說這家店的××特別地道,今天帶大家來嘗一嘗”“我不允許你們還不知道,還有家這么好吃的寶藏店”“這么大一桌子才××元,愛吃的朋友們千萬不要錯過福利……”如今,打開短視頻平臺,經(jīng)??梢运⒌礁鞣N各樣的探店視頻。作為第三方測評,探店連接了消費者和實體商家,如果能夠做到客觀真實,就可以幫助消費者做出正確選擇,助力消費復蘇。但隨著探店博主越來越多,出現(xiàn)了諸如“虛假種草”“變相打廣告”“吃霸王餐”等問題。(據(jù)4月3日《工人日報》報道)

客觀真實的探店,原本可以實現(xiàn)共贏:給消費者提供“尋味美食”的便利,也有助于消費者在博主的“眼見為實”之下避坑;給商家銷售提供“助攻”,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源,有數(shù)據(jù)顯示,2022年,在某生活服務平臺,有72%的商家邀請過達人探店并收獲訂單,同時這也是對商家的監(jiān)督,可以促使商家在品質上更自律;讓博主及其平臺收獲流量,進而變現(xiàn)。

但不容忽視的是,一些博主在利益驅動下,進行的不再是體驗分享、良心“安利”,而是打著探店的旗號進行帶貨,成為商家的“廣告代言人”,或借探店博主的身份,以宣傳推廣的名義流連于各個餐館,蹭吃蹭喝之時還向商家索要“好處費”“推介費”。更有甚者,有的博主只是“云探店”,素材或從網(wǎng)上扒來,或由商家提供,東拼西湊后利用剪輯軟件便能“一鍵成片”。曾有參與經(jīng)營探店賬號的人士透露:如果突然刷到多個達人前往同一家店的探店筆記或視頻,很大可能就是商家在進行營銷推廣,而且很多探店達人發(fā)布的內(nèi)容都是商家事先談好的劇本。邀請達人拍攝一條探店視頻的費用,依據(jù)達人的粉絲數(shù)量、粉絲構成、粉絲活躍程度、15天內(nèi)電商消費活躍度等確定,也取決于視頻的長短和質量等。如此探店,已經(jīng)無信任度可言。

當探店博主與商家成為“利益共同體”、各取所需時,受害最深卻是消費者。在博主夸大其詞下,是不少消費者的吐槽:“視頻鮑魚龍蝦,實際‘臭魚爛蝦’”“乘興而去,失望而歸”“貨不對板,避雷變‘踩雷’”……這般的虛假探店,已可以歸為虛假宣傳行為,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給消費者造成誤導,擾亂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應當被相關部門打擊、被消費者抵制。

針對虛假探店,監(jiān)管部門應暢通舉報渠道,查證屬實后加以懲處;探索建立規(guī)范措施,比如要求博主在探店視頻上標注是“商業(yè)推薦”“合作推廣”,還是“自由探店”,明確標簽以便于消費者分辨;規(guī)范“探店宣傳”行為,明確有關行為的法律屬性、有關主體的責任劃分,及時堵住虛假探店的漏洞。

平臺也應有所作為,營造良好健康的探店生態(tài)。近日,抖音生活服務發(fā)布《餐飲探店規(guī)范》并在8個城市試點,以警告、下架視頻、賬號降級、封禁投稿等措施打擊虛假宣傳行為,并將其納入對商家、達人的評級評價體系,同時明確了商家和網(wǎng)絡達人在探店合作過程中應遵守的行為規(guī)范和權利責任。期待更多平臺都能向虛假探店亮劍。

真實性是探店的靈魂。探店博主在承接商業(yè)性探店業(yè)務時,應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如實反映消費體驗,自己口中的“寶藏”“天花板”店鋪要名副其實。商家也應注重提升產(chǎn)品質量,珍惜自身信譽和形象,靠品質取勝而不是靠虛假宣傳引流。

(編輯:映雪)


及時堵住虛假探店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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