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幾萬元賠掉一套房 小心踏入“套路貸”騙局

  來源:新華社王玨玢2018-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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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來,各類“信用貸”“小額貸”漸趨流行。有短期資金需求,只要聯(lián)系一家民間放貸機構(gòu),支付比銀行高一點的利息,就可以輕松取得借款。

新華社南京3月10日電(記者王玨玢)近年來,各類“信用貸”“小額貸”漸趨流行。有短期資金需求,只要聯(lián)系一家民間放貸機構(gòu),支付比銀行高一點的利息,就可以輕松取得借款。但一些專門打著短期借貸幌子、以謀取借款人資產(chǎn)為真實目的的“套路貸”組織卻能在不知不覺中讓人傾家蕩產(chǎn)。江蘇無錫警方提示,民間借貸尤須謹慎,小心落入騙局。

據(jù)梳理,近兩年來,上海、江蘇、浙江、重慶等多地都出現(xiàn)“套路貸”案件。這些案件中,受害者都通過民間借貸的方式向放貸機構(gòu)借過款,但通常在短短幾個月內(nèi),債務(wù)就滾雪球般飛漲數(shù)十倍。有的借款人最初只借了幾萬元,最終被逼還數(shù)百萬元;有的還款期臨近找不到借款人,期限一過,卻被野蠻催債,依據(jù)“違約協(xié)議”要求交出抵押的房產(chǎn)。

警方總結(jié),類似的“套路貸”通常有以下行騙特征。一是制造民間借貸假象,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借款人簽訂合同。同時,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名目欺騙借款人簽訂不能按時還款時的“虛高借款合同”、房產(chǎn)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于借款人的條款。二是制造銀行流水痕跡,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經(jīng)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三是制造違約陷阱,當還款日期臨近,借貸公司不主動提醒借款人,還常以電話故障、系統(tǒng)維護為名導(dǎo)致借款人無法還款。然后,公司就以違約為名,收取高額滯納金、手續(xù)費等,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借款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公司會再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與借款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警方提示,辦理貸款應(yīng)盡量選取有正規(guī)資質(zhì)的金融機構(gòu),如采取民間借貸的方式,在簽寫借條及其他協(xié)議時一定要注意,避免簽署不符合實際金額的借條和重要抵押品全權(quán)委托等協(xié)議。如發(fā)現(xiàn)遭遇“套路貸”組織,首先要沉著冷靜,避免因一時沖動直接與對方產(chǎn)生暴力對抗,同時盡可能完整地保存相關(guān)證據(jù),盡快向警方求助。

(編輯:鑫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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